2024-2025学年设计艺术学院转专业方案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本着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设计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因材施教,学生自愿,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与专长;
2、专业教学资源允许、不增减班级。
二、申请条件
1、学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1)转专业仅限一年级学生;
(2)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发展;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受校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限内者;
(2)在校期间已办理转校(专业)者;
(3)转入新专业前,未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参加课程考试者;
(4)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者;
其中:2024年校考专业:陶瓷艺术设计专业包含2个专业方向(日用陶瓷、产业陶瓷)只能相互转或转出到其它专业,其它专业不得转入陶瓷艺术设计。
(5)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6)由招生时的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括“专升本”、“三校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
(8)应作退学处理者。
三、申请程序与审批
1、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的5%以内。
2、转专业分别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两次进行,转专业学生及时填报《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由设计艺术学院审核提交教务处,转出教学单位及时将通过审批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申请名单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按转入专业分类汇总后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申请名单下达给转入学院。
3、转入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择优选拔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4、转入教学单位及时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发布经公示审批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抄送相关二级教学单位、财务处等部门。
5、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合格课程,经转入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目标要求等核准后予以认定替代;不符合转入培养方案要求的合格课程,可作为选修课程计入选修课学分。对于新专业培养计划中已经开设过的课程要进行补(重)修。
3、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已取得对应于转入专业已开课程总学分的1/2以上者,可转入同一年级,否则编入下一年级。
4、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教务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处理。
五、其他说明
1、转专业选拔结果未公示前,学生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3、凡补修的课程应履行相应手续。
4、学生按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已经使用的不予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或调换。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优先予以办理:
(1)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