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初中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
(五)各招聘岗位如有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如未列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应在报名前咨询招聘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能否报考。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内外其他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0、2021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七)2019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三年至2022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但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八)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