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2学期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2017-2018-2学期教学任务的具体安排,请学院(部)认真组织并安排好本学期成绩记载及网上录入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课程成绩录入
为了规范考试课程成绩录入,要求在教务系统中先录入平时成绩,然后才能录入期末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设置考试课程成绩比例。
2、平时成绩的形成,至少要考虑到考勤、作业、测验、课堂问答和讨论、课内实践、设计小论文等内容中的2项内容。平时成绩的原始记载学期结束后,交至学院(部)归档。
3、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记载(例如,平时成绩为满分,则按照百分制记载平时成绩为100分)。总评成绩应选择保留到整数位。
4、因课程结束时间周不同,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分两个批次开放,成绩录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平时成绩:2018年5月28日至2017年6月22日
第一批次期末成绩;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13日
第二批次平时成绩: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7月3日
第二批次期末成绩: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3日
二、考查课程成绩录入
现对考查课程成绩录入工作做出以下说明和要求:
1、成绩比例设置:期末100%。如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要按期末成绩(100%)设置录入成绩。
2、最终成绩的记录方式:中文等级制。
3、成绩录入时间安排: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7月13日
三、关于成绩录入的几点说明
1、对于转学、休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或情况不明的学生,无论何种原因,只要没有参加考试,期末成绩一律以“0”或者“不及格”记载。
2、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考核方式区分了考试课与考查课,如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因系统中的考核方式有误影响成绩录入的情况,请任课教师及时向院(部)教学秘书反映,由教学秘书统一报教务处信息科进行处理。
请各学院(部)通知任课教师,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成绩。
附:《课程成绩录入流程》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