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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2学期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时间:2018/05/28 11:31:41 点击: 作者: 来源:

关于2017-2018-2学期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2017-2018-2学期教学任务的具体安排,请学院(部)认真组织并安排好本学期成绩记载及网上录入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课程成绩录入

为了规范考试课程成绩录入,要求在教务系统中先录入平时成绩,然后才能录入期末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设置考试课程成绩比例。

2、平时成绩的形成,至少要考虑到考勤、作业、测验、课堂问答和讨论、课内实践、设计小论文等内容中的2项内容。平时成绩的原始记载学期结束后,交至学院(部)归档。

3、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记载(例如,平时成绩为满分,则按照百分制记载平时成绩为100分)。总评成绩应选择保留到整数位。

4因课程结束时间周不同,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分两个批次开放,成绩录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平时成绩:2018528日至2017622

第一批次期末成绩;2017623日至2017713

第二批次平时成绩:2018623日至201873

第二批次期末成绩:201874日至2018713

二、考查课程成绩录入

现对考查课程成绩录入工作做出以下说明和要求:

1成绩比例设置:期末100%。如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要按期末成绩(100%)设置录入成绩。

2最终成绩的记录方式:中文等级制。

3成绩录入时间安排:2017528日至2017713

三、关于成绩录入的几点说明

1、对于转学、休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或情况不明的学生,无论何种原因,只要没有参加考试,期末成绩一律以“0”或者“不及格”记载。

2、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考核方式区分了考试课与考查课,如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因系统中的考核方式有误影响成绩录入的情况,请任课教师及时向院(部)教学秘书反映,由教学秘书统一报教务处信息科进行处理。

请各学院(部)通知任课教师,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成绩。

附:《课程成绩录入流程》

教务处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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