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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7/10/21 11:39:22 点击: 作者: 来源:

 

 

 

 

评建办〔2017〕9号                       签发:冯浩

 

关于做好迎接本科教学工作

审核评估预评估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部):

我校将于12月4日至7日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进校考察。目前,学校迎评促建工作已进入冲刺关键阶段。为确保审核评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好的评估效果,学校邀请了教育部评估专家对我校进行预评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评估时间

11月6日至9日

二、预评估模式

    预评估专家按照正式评估专家进校时的考察方式和内容开展预评估。

三、预评估工作内容

专家组在审阅学校《自评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基础上,通过考察走访、听课看课、座谈访谈、调阅毕业设计(论文)和试卷、查阅档案材料等形式,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

(一)考察走访:专家主要考察走访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校内外教学基地和用人单位。

(二)听课看课:专家根据学校课表自主确定听课或看课对象。

(三)座谈访谈:专家根据访谈目的确定访谈对象,访谈对象主要包括校领导、学院(部)院长(主任)、专业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督导老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实习基地负责人等。

(四)调阅毕业设计(论文)、试卷:每位专家调阅2-3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3门左右课程的试卷。

(五)查阅档案材料:专家在进校考察期间,随时就有关问题进行材料的查证。查阅的档案材料包括支撑材料、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活动材料、教学管理文件、教学管理档案等。

四、专家进校前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

各学院(部)要根据审核评估预评估要求,结合学校此前开展的两次督察及917-20日教育部评估专家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反馈建议,认真做好预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学院(部)汇报、考察准备。各学院(部)要认真准备好汇报访谈材料(15分钟以内PPT、学院(部)情况简介等),便于向专家综合介绍学院(部)基本情况,人才培养做法与举措,取得的成绩与办学特色,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做到熟悉家底、突出重点、强化亮点。

2.做好考察安排。各学院(部)结合实际,制定专家考察学院(部)的引导线路,并做好讲解安排。

3.教学档案整理。各学院(部)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试卷编目入柜,支撑材料编目入盒的工作。

4.学院(部)文化氛围营造。学院(部)要积极做好文化环境的美化与布置。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迎评文化氛围,让全院师生了解预评估工作。

5.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各学院(部)要按照《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评建办〔2017〕4号)文件要求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方案扎实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结合课程特点,多开展启发式、互动式、讨论式教学。学工部门应在学生中开展学风专项检查活动。

(二)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领会917-20日教育部评估专家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反馈建议,进一步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认真做好预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汇报、访谈准备工作。精心准备15分钟左右汇报的材料(PPT),从本部门概况及职能定位,围绕保障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服务本科教学所采取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等方面进行内容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悉学校自评报告,尤其是熟悉本部门相关主要工作数据,做好访谈准备。

2.做好专家案头材料和支撑材料的上报工作。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评建办要求,按时按质向评建办提供相应材料。

3.整理部门工作亮点宣传材料。建议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将近年来工作的亮点材料整理汇编成册,引导专家查阅。

4.教务处应尽快遴选好景德镇周边地区的优质实习、实训基地,提前与基地进行联络,说明专家可能走访的时间,并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和接待准备。

五、预评估期间工作要求

1.全校各部门和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进校预评估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校兴我兴,校荣我荣”观念,提振精气神,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迎接专家进校考察,圆满完成本次有评估审核评估预评估工作。

2.各部门、教学单位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为标准,认真准备,精心布置,根据专家工作要求,认真准备本部门工作汇报材料,做好迎接专家走访、座谈等工作,团委、学工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要加大校园环境维护力度,确保校园整洁有序,营造良好的迎评工作氛围。

3.全校上下要继续深入做好审核评估的宣传工作,让师生员工了解配合并主动参与到审核评估工作来,以优质的教风展现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高尚师德,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我校学生的优秀学风。

未尽事宜,请与评建办联系(电话:8499610)。

特此通知

 

评建工作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代章)

2017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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