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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6/15 10:45:45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开展全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景府字〔2002〕7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促进景德镇社科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全力实施“三个五”战略行动,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景德镇篇章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参评时限

凡我市作者在2016年1月 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奖活动办法规定要求的,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申报方法

由本人按照评奖范围和标准规定,自行选定所申报的项目。可到市社联主页:http://jdzskl.jdzol.net下载评奖相关电子表格。县(市、区)作者向县(市、区)社联申报,市直单位作者可向市属各学会申报,也可直接向市社联申报。凡申报评奖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成果原件和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七份(其中一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外六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打印,需包含封面、目录及成果。同时请将申请表电子文件发至科技处信箱tykyc@163.com。

四、申报时间

截止至2018年7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毅 刘卫;电话:8499229;

附件:1.景德镇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

2.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科学技术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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