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社政字【202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1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资助经费 2 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 1.5 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专项),资助经费 1 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各高校统筹安排,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2、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由申报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专项任务项目要围绕党中央、省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拟定研究课题。
3、申报者申报前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 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
(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 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 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结项时能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
2、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1项,如有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委托项目除外)。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3 年内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 2 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 1 项。
4、基地项目、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7 月 30 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 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在高校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5.2017 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三等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本校 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6.2017 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或入围” “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 “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称号,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 月1日),现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申报者,经本校 2 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获得“2019 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称号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本校 2 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四、申报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共计为39项,其中规划项目为14项,青年项目21项,思政专项为4项。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2021 年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办法要求,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完成中期检查。
2、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47.114.81.8:8500/,截止时间为2021 年9 月 7 日中午12:0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高校人文社科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
3.申报材料包括:
在线打印《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纸质稿1 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汇总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4、各申请者请及时上传申报材料,同时将上传的申报材料交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因有限项要求,请各科研秘书于2021年9月8日中午12:00前汇总后报送至科学技术处404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稿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请发送kjcxm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萍,电话:13879812332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