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制度是是协调党政联系,保障集体领导,促进工作决策民主化、透明化的重要管理制度。设计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组成,拥有表决权,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做会议记录。
提交设计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内容有:
1、教职工的引进及人事变动;
2、教职工的评优评先;
3、教职工赴国内外访学、考察、学历提升及培训等;
4、职称、硕导、博导的申请推荐;
5、以设计艺术学院为主体承接的横向科研项目中参与人的确定;
6、设计艺术学院相关政策、制度的拟定;
7、教职工、学生入党;
8、学生的奖惩认定工作;
9、学生赴国内外访学、交换等;
10、其他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事项。
凡是上会讨论内容,均需党政联席会成员集体通过,才能实行。通过后,以设计艺术学院文件的形式公布,并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问题。
本细则自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