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星期二>起执行)
起 床 06:00
早 操 06:15
预 备 07:50
第一节课 08:00 — 08:50
第二节课 09:00 — 09:50
第三节课 10:05 — 10:55
第四节课 11:05 — 11:55
午 餐 12:00
预 备 13:50
第五节课 14:00 — 14:50
第六节课 15:00 — 15:50
第七节课 16:00 — 16:50
第八节课 17:00 — 17:50
晚 餐 18:00
第九节课 19:00 — 19:50
第十节课 19:55 — 20:45
其中,学生晚自习 19:00 — 22:30
教室熄灯 22:30
寝室熄灯 23:00
其中,机关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备注:工作日期间08:00-08:30,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要做好值班工作;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