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创先争优” 活动总结评比、下学期综合测评和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奖励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各班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定。
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获得一等奖学金56人,二等奖学金111人,三等奖学金222人、学习进步奖12人、三好学生185人、优秀学生干部56人;先进班集体4个。
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14日下午5点前报于设院318许老师处(15807980424)。
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2年 10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