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景德镇陶瓷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文件相关规定,经过设计艺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通过,并报设计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复议,考生姜明(报名号1040899823)通过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自公示之日起,对通过名单有异议者,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19079883387
联系人:李昕迪老师
邮箱:23875975@qq.com
设计艺术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