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研工部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取得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籍博士研究生,以及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以及带薪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 |
类别 |
标准(元/生.年) |
博士 研究生 |
一等奖学金 |
15000 |
二等奖学金 |
12000 |
三等奖学金 |
10000 |
硕士 研究生 |
一等奖学金 |
11000 |
二等奖学金 |
8000 |
三等奖学金 |
5000 |
四等奖学金 |
2000 |
其中,委培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参加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具有发展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且保留学籍者、退学者,以及学制超期者。
(2)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评选期(一年)内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记录者。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选业绩条件
本业绩专指申报人读研或读博期间所产生的业绩,重点考察学习成绩、科研与实践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等。各学院可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各学院(部、系)研究生培养特点等因素自行制定本单位具体评定细则;评定细则应进行量化,量化结果应以百分制综合评分的形式表现。
2022级研究生申请业绩计分项目为研究生入学报到日(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的成果,2021级研究生申请业绩计分项目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的成果,2020级研究生申请业绩计分项目为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之间获得的成果。
五、评审程序
1.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
2.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并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
3.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初审,确定推荐等级,在班级内部公示2日后,由评选小组组长签字并提交《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总结》至设计艺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设计艺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初评意见和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至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5.校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提请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获奖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各班级于2023年4月11日之前完成组织评选及公示工作。并于4月11日下午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设计艺术学院318团委办公室王子扬老师处,相关文件电子版请发tdsjysxy@163.com,联系电话18879810113,过时视为放弃。
(二)上报材料要求
1.学生提交给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材料
(1)每位学生奖学金个人业绩汇总表(学生提交电子表,班级汇总,提交学院)
(2)《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电子稿,参评学生规范填写,不填写表示不参评);
(3)学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评选完归还学生,复印件班级留存)
(4)设计艺术学院学科竞赛参赛人员计分分配表(纸质版、电子版)
2.班级提交给设计艺术学院评审委员会的材料
(1)《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班主任签字);
(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班主任签字);
(3)《2023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总结》;
(4)班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小组名单(评审小组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学院留存备查,电子稿、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班主任签字);
(5)《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留存备查,电子稿、纸质稿,参评学生规范填写,不填写表示不参评)。
(6)设计艺术学院学科竞赛参赛人员计分分配表(纸质版、电子版)
备注:要求班主任需要全程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七、联系电话
班级内部评选诉求反馈电话:
18879810113(王子扬);
13807983402(赵浩政)。
检举邮箱:tdsjysxy@163.com
附件:2023年学业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合集.zip
景德镇陶瓷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