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学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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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干部工作学习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全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研究生班级、党团支部、研究生组织、研究生社团等干部。
二、考核期限
2021、2022级干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级干部:2023年9月8日至12月31日。
三、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是考核对象的基本要求,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干部必须满足基本条件才有资格参加考核。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
2.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无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3.认真宣传和贯彻学校各项工作指示和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不可参加考核条件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可参加考核: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者;
2.违法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存在有损国家利益、学校荣誉和研究生良好形象的行为;
4.考核期内有一门以上(含)课程不及格者;
5.提交的申请业绩存在弄虚作假及学术不端行为者;
6.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五、考核内容
各学院(系、部,以下简称学院)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者,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工作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结束后,各班级、组织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明细表》将纸质版于2023年12月7日前交设计艺术学院318办公室王子扬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tdsjysxy@163.com。
附件:
1.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版)
2.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申请表
3.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
4.考核明细表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