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设置,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华夏文化发祥地、汉魏历史文化名城、钧瓷之都许昌市。
学院设有教育与表演艺术、建筑与陶瓷设计、经贸与工商管理、信息与机电工程4个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思政部、中专部3个教学部,开设有学前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园林技术、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材料工程技术等35个专业。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各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等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2.在校及工作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员工、获得专利或技能比赛等荣誉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优先考虑。
4.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4.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应聘的毕业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1.面向社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择优录用。
2.中级及以上职称者通过面试后,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3.简历及应聘材料(相关证件、主要获奖证书、成绩单等)扫描成PDF文件,通过我院招聘邮箱以附件形式发送,筛选后将电话通知面试。应聘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六条(应聘方式及注意事项)。
1.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薪资标准执行;
2.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学院提供教师进修培训机会;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寒暑假期,并享受节日福利;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永宁街2号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61100
联系电话:李老师 0374-5366699
投递邮箱:xctyrsczp@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xccvc.com/